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号楼4层。
0898-68725800
0898-68725800
hr@hkccpit.com
570100

ata单证册货物总清单填制要求-凯发平台

点击:629  时间:2015-05-19 07:28:00

ata单证册作为暂时进出境货物通关护照,其便捷、安全性已为广大持证人所熟知。ata单证册货物总清单的填写应当准确、详细,满足海关监管查验要求,这样才能避免对通关环节以及追索计税环节带来不利影响。为了便于持证人在申请时更准确地把握ata货物总清单的填写方式和审批原则,节省申办时间,现将相关清单填写要求内容归总如下:

§     §货物总清单概述:共分7栏,除第7栏为海关填写外,1-6栏均由申请人填写,清单中涉及的数字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;

§     第1栏“项号”:货物总清单的项号须连续完整,每一项货物对应一个项号(相同且同价值的货物可以合并使用同一个项号);

§     第2栏“货物品名、标记及号码”:该栏描述须中英文对照填写,详细描述产品的识别特征,如商标、型号、序列号或工厂索引号、颜色、尺寸、材质等。具体要求,除货物品名之外,还须提供商标、型号/序列号,如果没有,应首先标明(无商标,无型号),(no brand, no model)然后再详细描述该货物的材质、规格、颜色等特征;

§     第3栏“件数”:该栏的格式要求,前列填数字,后列填计量单位。计量单位用英文填写,如:pc/set/pair等,同一项号内的货物如有一件以上时,其数量为该项所有货物的总件数;

§     第4栏“重量或体积”:重量或体积任选其中之一填写,重量以净重计,计量单位为kg;同一项号内的货物如有一件以上时,其重量或体积为所有件数的总重量或总体积;

§     第5栏“价值”:货物价值应为真实的市场商业价值,不能瞒报、漏报。对明显有违常识的申报,签证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货物价值真实性的资料。特别提醒:申请人因虚假申报货物价值可能引发货物被查封、罚没、罚款等海关处罚,并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对此类申请,签证机构有权拒绝受理。货币单位以人民币计,如有用其它币种计价的情况,需要在此项货物描述的首行价值列显示人民币金额,在此项货物描述的第二行价值列显示其他币种的金额,并注意人民币金额与其他货币金额应价值相符(以申请当日汇率为准)。同一项号内的货物如有一件以上时,其价值是货物单价的总和;

§     第6栏“原产国”:每项货物的原产国用iso标准国家代码注明,具体可从清单国别代码(code)页查询;

§     清单合计:货物总清单填写完成最后一项货物后,请画结束线(与表格外框的粗细度一致),最后一项货物与结束线之间不留空行,结束线下对所有货物的件数、重量(或体积)、价值进行合计(如果包含几种不同的计量单位,如:pc/set/pair等,应按照不同计量单位分别标记),并对货物的总价值用英文进行描述(say:total value in rmb is……only.);

§     排版:货物总清单页面大小为a4竖版,申请人提交前,请注意预览打印效果,以保证页面内容完整美观。如清单多页,请使用正规续页。具体来说,sheet1填满内容后,应转填sheet2(注意:两者表头不同),当sheet2填满内容后应转填sheet3(需创建sheet3),以此类推。特别提示:sheet13579(奇数页)的表头格式与sheet1相同,sheet2468(偶数页)的表头格式与sheet2相同。偶数页表头须正确标明续页号码;

§     总清单的货物范围:消耗品、宣传品及不准备复运回境的物品不能计入货物总清单内;

§     消耗品清单的货物范围:可参照海关总署令第212号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》)第20条规定,一般为宣传印刷品(册、单页、海报等)和宣传光盘;

§     文件要求:申办时,申请人可先提交excel版清单用于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在领取ata单证册时,持证人需提交货物总清单的纸质正本文件需加签章以证实其有效性。在申请人为企业、事业、社团等机构的情况下,须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;当申请人为个人时,须本人签字并加手印。

关闭
网站地图